本技術規范書引用YD/T 988-2007《通信光纜交接箱》,其他技術要求可參照標準YD/T 740-95《通信電纜分線盒》、YD/T 925-1997《光纜終端盒》、YD/T 814.1-2004《光纜接頭盒 第一部分:室外光纜接頭盒》和YD/T 881-1996《通信電纜分線箱技術條件》。
用于光分纖箱系列產品,結合江西聯通分公司目前使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光分纖箱技術規范書,投標人須按本技術規范書要求進行生產、交付產品,招標人根據相應行業標準和本技術規范書驗收光分纖箱產品。
2.1 本技術規范書中要求的光分纖箱均為室內外通用型。
2.2安裝方式為壁掛式。
2.3功能概述:
光分纖箱是針對FTTH新建或改造中采用一級分光場景需求而開發設計的新一款產品,該產品用于上行配線光纜與入戶皮線光纜實現終端連接,可滿足一次性開通或逐步放裝的要求,是ODN網絡中一級分光模式下必不可少的光接入點設備。
2.4規格尺寸
光分纖箱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應力求小型化,即小且薄,箱體安裝時應與環境相協調,不應影響視覺。各種容量的光分纖箱最大尺寸不得大于下表中的要求。
表1 光分纖箱箱體最大外形尺寸表
序號 | 光分纖箱容量 | 箱體外形尺寸(高×寬×深(mm)) |
1 | 8芯 | 287×237×60 |
2 | 12芯 | 410×320×78 |
3 | 24芯 | 410×320×78 |
4 | 36芯 | 480×390×85 |
2.5箱體的材料采用優質冷軋鋼板,材料厚度為:冷軋鋼板1.2mm。
3.1 工作溫度:室外型:-20℃~+60℃。
3.2 相對濕度:室外型: ≤95%(+40℃時)。
4.1所有緊固件聯結應牢固可靠。
4.2箱門開啟角度不小于120o。
4.3箱體密封條粘結應平整牢固,門鎖的啟閉應靈活可靠。
4.4光分纖箱應采用下進線方式,箱體下面的2個角都應具備敲落孔,每個敲落孔都應配置膠圈。
4.5光纜引入時其彎曲半徑應大于光纜直徑的15 倍。
4.6 光纖在設備內布放時,不論在何處轉彎,其彎曲半徑應不小于30mm。對于彎曲損耗不敏感單模光纖,其彎曲半徑可按光纖的要求執行。
5. 1 光纜的固定和保護功能
光纜引入分纖箱時,應有可靠的固定與保護裝置,固定后的光纜金屬擋潮層、鎧裝層及加強芯應可靠連接至高壓防護接地裝置,光纜開剝后應用塑料套管或螺旋管保護并固定引入光纖熔接裝置。
5. 2 光纜纖芯的終接功能
設備的光纖終接裝置應便于光纜光纖與光纜光纖或尾纖的接續,安裝和維護等操作,同時設備應具備盤留光纖光纜的儲存空間。
5. 3 光纖的接續保護功能
光纖與光纖的接續應位于光纖熔纖盤內,接續部分應加以保護。保護措施可采用熱收縮光纖保護管、護夾、光纖冷接子等。
每塊光纖熔纖盤的容量為12芯,其配置數量依據光纖熔接芯數而定。
5. 4 調線功能
光分纖箱應能迅速方便地調度光纜中光纖序號以及改變傳輸系統的路由,但光纖調度不得采用光跳纖進行跳接,上聯光纜中的尾纖與下聯光纜中的尾纖應通過SC型適配器直接對接。
5. 5 容量
光纖的終端、接續、存儲,在滿容量范圍內應該方便地成套配置。光分纖箱的容量應根據成端光纜的芯數配置。
5. 6 箱體及門鎖
(1)箱體應具有良好的抗腐蝕耐老化性能,門鎖應為防盜結構,具有良好的抗破壞功能,具有良好的防雨性能。
(2)箱體應具有門限位,門限位應牢固可靠。
(3)箱體背面應具備固定裝置。
5. 7 光分纖箱光纜進出數量
光分纖箱容許的進出光纜條數應至少滿足表2要求。
表2 光分纖箱進出光纜條數表 | |||||
序號 | 光分纖箱容量 | 光纜條數(條) | 備注 | ||
進纜 | 出纜(多芯或單芯) | ||||
多芯 | 單芯 | ||||
1 | 8芯 | 1 | 出纜芯數和條數視情況而定。 | 8 | 多芯光纜和單芯光纜可單獨出纜也可同時出纜。 |
2 | 12芯 | 1 | 12 | ||
3 | 24芯 | 1 | 24 | ||
4 | 36芯 | 1 | 36 |
5. 8 箱體內部功能區劃分
光分纖箱在便于施工與維護操作的前提下,內部各功能區的布局應緊湊。光分纖箱內不得使用光跳纖跳接。
圖1為光分纖箱功能區劃分的典型示圖,但不排斥其它合理布局結構。
圖1 光分纖箱功能區劃分典型示意圖
5.9 標識記錄功能
箱門內側應具有完善的標識和記錄裝置,用于方便地識別纖芯序號或傳輸路序,且記錄裝置應易于修改和更換。
光纖連接器應有明確的序號,便于端接與識別。
箱門內側應粘貼內部走線示意圖。
5.10 蝶形光纜的固定功能
當箱體需要引出蝶形光纜時,箱體內應有蝶形光纜固定裝置,固定裝置應至少固定與箱體容量相等的蝶形光纜數量,蝶形光纜的盤繞與綁扎應自然平直,無扭絞、打圈等現象,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操作損傷。蝶形光纜在箱體內直接做連接器插頭,經過適配器與配線光纜尾纖相連,禁止將蝶形光纜在熔纖盤里與尾纖熔接后再成端。
5.11 密封性能
箱體的防護性能應達到GB 42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標準中IP65 級要求。
6.1耐電壓水平
光纜光分纖箱接地裝置與箱體及機架之間的耐電壓水平不低于3000V(DC),1 min不擊穿、無飛弧。
光纜光分纖箱金屬構件與光纜金屬加強芯之間、光纜金屬構件之間、光纜金屬構件與地之間在15kV直流作用下1 min,不擊穿,無飛弧現象。
6.2絕緣電阻
光纜光分纖箱箱體金工件與光纜金屬構件之間、光纜金屬構件之間、光纜金屬構件與地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2×104 MΩ(測試電壓為500V DC )。
7.1拉伸
光分纖箱與任一根光纜間應能承受不小于 1000N 的軸向拉伸力。光分纖箱與任一根光纜間應能承受不小于 500N 的軸向拉伸力。
7.2壓扁
光分纖箱箱體頂端表面應能承受不小于1000N垂直的壓力,箱門打開后,在門的最外端應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垂直壓力。卸去載荷后,箱體無破壞痕跡和永久變形。箱體各面均應能承受不小于200N 的垂直靜壓力。
7.3 扭轉
光分纖箱與光纜之間應能承受扭轉角度±900,共3次循環的扭轉。試驗時和試驗后,固定于光分纖箱內的光纜不應發生扭轉以及出現異?,F象。
7.4 彎曲
光分纖箱與光纜之間接合處應能承受彎曲角度±450,共3個循環的彎曲。試驗時和試驗后,固定于光分纖箱內的光纜不應發生扭轉以及出現異?,F象。
8.1產品標志
光纜光分纖箱上應有產品銘牌標志。銘牌應符合YD/T 112-1997的規定。
8.2 企業標志
應在箱(盒)上印制蘭色“中國聯通”企業標志,印制的企業標志應能經受長時間的日曬雨淋,不褪色、不掉色。
8.3包裝
8.3.1分纖箱應包裝出廠,包裝要求及包裝盒標志應符合GB/T3873-1983中的規定。
8.3.2基本包裝內除產品外,還應裝入以下物品和有關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紙袋封裝:
2 產品使用說明書;
2 產品合格證;
2 裝箱清單。
8.4運輸
當產品需要長途運輸時,需用可靠的外包裝,并寫明不能大力拋甩、碰、雨防潮標志,以免損壞產品。在運輸中應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襲和日光曝曬。
8.5貯存
應貯存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倉庫中,其周圍不應有腐蝕性氣體存在,貯存溫度為-25℃~+55℃。
投標人應保證按本技術規范書生產光分纖箱產品,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的,在工藝和性能上沒有缺陷,產品保質期為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如在保質期內,產品發生質量問題,投標人應免費更換其產品,并按供貨協議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本技術規范書未涉及部分,其相應產品均應符合YD/T 988-2007《通信光纜交接箱》、YD/T 925-2009《光纜終端盒》和中國聯通集團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
11.1 除尾纖、SC型適配器外,光分纖箱應包含所有實現上述功能要求的箱體及配件。
11.2 投標單位應提供每種型號各一個樣品用于技術評標。評標時,投標單位自帶尾纖、SC型適配器、光纜、蝶形光纜、游標卡尺和相關安裝工具,現場進行每種型號產品的安裝展示。